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责任和担当意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⑸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具体要求
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8:00—2017年9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网络报名程序: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
(5)打印准考证: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9月27日至9月28日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2.资格初审
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限内根据未通过原因补充材料、修改报名信息进行重新填报。
通过资格初审仅代表取得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报名后,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文字写作和逻辑思维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笔试。笔试成绩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www.ynqb.net.cn)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原件2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以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申请的,按照遴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直至满足面试比例要求。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及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
3.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结束后,按每个遴选职位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经历业绩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主要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主动放弃的人员,根据该阶段比例缺额数,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参加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体检时,需带齐准考证、身份证;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云南省纪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告栏)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871—63333612(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4640300(云南省纪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
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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