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的规定,经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民事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3.在参加各类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单位开除公职、除名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或参加昭通市2018年优秀紧缺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数
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16名,昭阳区34名,鲁甸县41名,巧家县163名,盐津县56名,大关县103名,永善县140名,绥江县44名,镇雄县138名,彝良县142名,威信县37名,水富县59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因放宽年龄和学历原因,导致报名系统不能自动审核通过的昭通籍退役士兵士官和驻昭部队随军家属可到报考岗位所在的县区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8:00。
(三)交费时间:2018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24:00。
(四)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thrss.gov.cn)。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程序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结果最迟于第二天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系统将于4月16日18: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以后报考人员将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如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而又无法再次报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4月18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试费用,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费用。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5日至26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八)岗位削减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的报名人数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削减或取消。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报考人员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以退费。
(九)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至5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870-2125983。
四、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五个考试类别,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考试归类情况见《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归类及测试方向》(附件3)。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300分。
笔试设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需要面试的岗位,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统一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资格复审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环节。
报考播音主持、编辑、记者、应急救援人员等需要面试或体能测试的岗位人员,先进行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然后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员先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3,则所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县区的招聘岗位由县区人社局组织面试,市直部门的岗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或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或体能测试后,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或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面试考核后,按照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笔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一)笔试时间
2018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具体的笔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定向招聘村干部加分。
(1)任职年限加分:截止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连续任职满4年以上,且在岗的村干部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每续任满一年的加0.5分,累计不超过7.5分。任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2)表彰加分:在任职期间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受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8分;受市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6分;受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
2014年11月10日以后获得的市级及市级以下的表彰奖励不予加分。
多次受表彰的按对应的表彰部门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分别省以上加4分、市加3分、县加2分。同年内同时符合省级以上表彰、市级表彰和县级表彰加分的,选择分值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政策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4.以上第3项加分政策的只对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人员加分,村干部报考其它岗位不加分。以上三项政策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符合1、2项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5月3日至4日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符合第3项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照后续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和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加分,加分结果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在规定时限以外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或体能测试后的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服务期(含试用期)满2年后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按报考岗位):
市直属部门:0870-2136550,2120731。
昭阳区:0870-2124431。
鲁甸县:0870-8123936。
巧家县:0870-3025205。
盐津县:0870-6632863。
大关县:0870-5621443。
永善县:0870-4129026。
绥江县:0870-7627483。
镇雄县:0870-3121833。
彝良县:0870-5124123。
威信县:0870-6126978。
水富县:0870-8639116。
附件:1.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即岗位表】(下载)
2.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及注意事项(下载)
3.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归类及测试方向(下载)
4.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下载)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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