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博士/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8年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中医学院招聘岗位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云南中医学院网站(www.ynutcm.edu.cn)查询(附件1)。
(二)报名
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按《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上的地点或邮箱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至2018年5月16日16时。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至2018年5月16日16时。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2.年龄要求:博士人员须在40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紧缺急需人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定);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和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网上报名人员除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电子版外,还需将《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面试前提交;网上报名人员发出邮件后,请在5月16日前,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致电确认我校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6.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六)公布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5月22日前在云南中医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核
博士学位人员/学科带头人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轮面试由用人部门(单位)进行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第二轮面试由学校面试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综合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业务素质考核×40%+综合面试×60%。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由云南中医学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云南中医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八、其他
我校热忱欢迎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校工作,中医、中药等主干学科相关专业的博士或学科带头人,可直接与我校人事处及相关学院联系,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常年进行考察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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